连云港市涉外离婚登记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导语 在连云港办理涉外离婚手续时应提交哪些材料?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和台湾居民以及出国人员、华侨所提交的材料都是不同的,具体见下文。

  连云港市涉外离婚登记应提交材料如下:

  一、香港居民

  (一)香港居民有效地身份证、户口本和通行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两张两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四)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二、澳门居民

  (一) 澳门居民有效地身份证、户口本和通行证;

  (二) 本人的结婚证;

  (三) 两张两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四) 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三、台湾居民

  (一) 台湾居民有效地身份证、户口本和通行证;

  (二) 本人的结婚证;

  (三) 两张两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四) 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出国人员、华侨

  (一) 华侨居民有效地身份证、户口本和通行证;

  (二) 本人的结婚证;

  (三) 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四) 两张两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五) 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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