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涉外离婚登记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导语 在连云港办理涉外离婚手续时应提交哪些材料?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和台湾居民以及出国人员、华侨所提交的材料都是不同的,具体见下文。
连云港市涉外离婚登记应提交材料如下:
一、香港居民
(一)香港居民有效地身份证、户口本和通行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两张两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四)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二、澳门居民
(一) 澳门居民有效地身份证、户口本和通行证;
(二) 本人的结婚证;
(三) 两张两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四) 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三、台湾居民
(一) 台湾居民有效地身份证、户口本和通行证;
(二) 本人的结婚证;
(三) 两张两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四) 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出国人员、华侨
(一) 华侨居民有效地身份证、户口本和通行证;
(二) 本人的结婚证;
(三) 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四) 两张两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五) 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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