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办理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导语 连云港需要办理登记离婚的,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办理,本地宝整理了连云港办理离婚的材料和条件,如有需要请查看。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一)办理材料:

  1、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2、双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双方本人近期照片(2寸、半身、免冠、2张)

  (二)办理条件:

  1、一方或双方户口在本辖区;

  2、双方依法办理过结婚登记,现仍为夫妻关系;

  3、双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智力障碍和精神障碍等);

  4、双方自愿离婚,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连云港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离婚】,可获:连云港离婚办理指南,包括:冷静期规定、预约办理入口、办理地点/电话、离婚协议书下载入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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