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2024年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 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报废补贴范围
导语 根据我市发布的《连云港市2024年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报废补贴方案》补贴申请日期即将截止,有需要的小伙伴们请于2025年1月15日前申请,逾期将不再受理。
(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享受本次补贴:
1.自本方案印发之日前在连云港市登记注册、转让登记迁入以及变更迁入,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办理报废、注销登记手续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
2.车辆实际使用年限距离《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强制报废年限1年(含)以上;
实际使用年限计算的起始日期为车辆初次登记日期,终止日期为车辆报废拆解日期。车辆报废拆解日期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上“交车日期”为准。
(二)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不享受本次补贴:
1.三轮汽车、摩托车;
2.转出车辆;
3.办理注销登记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以车管所系统登记为准);
4.自然报废或因自然灾害、失火、交通事故等导致报废的车辆;
5.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财政供养的车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连云港本地宝】,菜单栏回复【报废补贴】,即可获取连云港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柴油类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条件、申领流程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