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区人才购房券申报流程
导语 人才来连2年之内可以申请购房券,来连时间界定以社保缴纳时间为准,逾期不可再申请。详见本文。
01 申报
人才购房券通过连云港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网址:http://yzs.lygdj.gov.cn/)常年申报
02 审核
用人单位、各区(功能板块)人社局、市级主管部门(公安、民政、不动产、人社等部门)按各自权限对人才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进行初审。
03 公示
初审通过后,在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无异议后,经市委人才办审核后确定发放人选
04 升级
已在本市各县(含赣榆区)申领过人才购房券且未兑付使用,工作变动到本市市区的,在引进到本市2年内可按本细则重新申领市区购房券。
05 更换
尚未兑付购房券的持券人才在学历、职称等晋升后,两年内(以晋升时间为准)可按程序申请购房券升级。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连云港本地宝】,菜单栏回复【购房券】,即可获取购房券发放对象及标准、申报流程、购房券申请入口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