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生育津贴申领条件

导语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连云港生育津贴申领条件是什么?

  1、所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2、职工参加工作后,所工作过的单位为本人缴纳生育保险费累计满6个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时仍在正常参保状态。(失业女职工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除外);

  3、符合计划生育有关规定。

  连云港生育津贴的领取范围具体如下:

  1、正常参保女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限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补助费(符合国家规定90天以上产假的女职工享受);

  2、正常参保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生育或者流产,享受生育医疗费定额部分(不包括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和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用)、一次性营养补助费;

  3、正常参保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职工生育保险参保范围(失业或者无业)享受足月生育及七个月以上引产医疗费定额的50%。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连云港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生育】,可获:港城生育事项指南,包括:生育登记证、生育报销(定点医院)、生育津贴、免费避孕手术、新生儿办事等。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