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单位参保人员生育怎么报销?

导语 用人所在单位连续按时缴费医疗(生育)保险10月以上(产假期间正常缴费)的,可以进行生育报销。

  单位参保人员生育报销

  办理对象

  用人所在单位连续按时缴费医疗(生育)保险10月以上(产假期间正常缴费)

  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医保分中心C区(连云港市科技馆西区,连云港市高新区花果山大道19-5号、19-6号,G25长深高速苍梧收费站北侧)。

  办理材料明细

  (一)连云港市职工医疗(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盖章);

  (二)诊断证明或出院小结(门诊流产提供门诊病历);

  (三)生育登记证明或准生证;

  (四)单位开户行及账号信息;

  温馨提示

  异地生育及男职工未就业配偶还需提供医院收费票据、费用总清单;计划生育费用无需提供生育登记证明或准生证。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连云港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医保】可获:连云港医保缴费凭证、最新报销政策、异地就医备案/结算以及咨询电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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