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公积金贷款材料

导语 各位需要办理连云港市公积金贷款的伙伴看这里,连云港本地宝为您整理了贷款所需材料,详见本文。

  一、住房公积金商品房按揭贷款

  1.借款人与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

  2.借款人及其配偶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异、丧偶、单身需填写《婚姻状况声明书》;

  3.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

  4.担保材料

  (1)以现房抵押的,应提供不动产证;

  (2)以期房抵押的,应提供房地产开发公司出具的阶段性担保书;

  (3)以质押担保的,应提供“中心”认可的出质证明材料。

  5.共同借款人在本市范围之外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缴存地“中心”出具的《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原件1份及最近12个月缴存明细账原件1份。

  6.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二、住房公积金存量房贷款

  1.借款人与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

  2.借款人及其配偶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异、丧偶、单身需填写《婚姻状况声明书》;

  3.经房产部门鉴证的存量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市区为购房发票或资金监管首付款存款凭证),资金监管证明或过户后的《不动产证》(未通过资金监管);

  4.担保材料

  (1)以现房抵押的,应提供不动产证;

  (2)以质押担保的,应提供“中心”认可的出质证明材料。

  5.共同借款人在本市范围之外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缴存地“中心”出具的《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原件1份及最近12个月缴存明细账原件1份。

  6.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三、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1.购买商品房应提供:房产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发票、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2.购买存量房应提供:经房产部门鉴证的存量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市区为购房发票或资金监管首付款存款凭证),资金监管证明或过户后的《不动产证》(未通过资金监管)、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3.商业贷款所需的材料按照受托银行的要求提供。

  四、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1.申请人及配偶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1份及最近12个月缴存明细账原件1份,须加盖异地缴存公积金中心公章或业务专用章。

  2.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复印件1份。

  3.申请人及配偶婚姻证明材料(结婚证、离婚证)复印件1份;离异、丧偶、单身,须填写《婚姻状况声明书》1份。

  4.购买自住住房的证明材料:

  (1)购买新建商品房,需提供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原件1份、购房发票复印件1份。

  (2)购买存量房,经房产部门鉴证的存量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市区为购房发票或资金监管首付款存款凭证),资金监管证明或过户后的《不动产证》(未通过资金监管)、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推荐阅读:连云港市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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