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导语 各位伙伴注意,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30%,具体本文为您介绍。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30%。

  是指: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一律为30%,对于与商业银行组合的公积金贷款,为了保持统一性、便于操作性,可以执行商业贷款首付款比例标准。

  二、加大对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房和改善型自住住房的支持力度,对购买第二套住房及以上或申请第二次及以上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停止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是指:职工在所购住房行政区域内(是指市区、赣榆区、东海县、灌云县、灌南县各自所辖行政区域)名下无住房并在该区域内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方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时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分别出具所购住房行政区域内房屋情况。

  如借款申请人其中一方名下无房、另一方名下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即使双方都是第一次申请贷款,也只能享受“其中一方名下无房”职工的可申请贷款额度。

  如借款申请人双方在所购住房行政区域内名下均无住房,但都是第二次申请公积金使用公积金贷款,也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中“家庭成员”界定范围为:职工本人、配偶和享有共同产权的家庭成员(父母、子女)。享有共同产权的家庭成员提取、贷款额度不超出产权份额。

  是指:

  (一)职工及其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受份额影响,共同产权的家庭成员(父母、子女)提取不得超出其产权份额。职工、配偶和享有共同产权的家庭成员提取的总金额不得超出购房实际支付的房价款。

  (二)职工及其配偶享有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受份额影响,共同产权的家庭成员(父母、子女)不得超出其享有的产权份额的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目前为所享有份额的70%)。

  (三)共同产权的家庭成员产权份额按照该套住房不动产登记证书或者房地产权登记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列明的份额计算;未明确份额的,按照该套住房不动产登记证书或者房地产权登记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列明的权利人数量平均计算。

  四、积极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支持在本市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外市购买住房可按购房地公积金贷款政策向购房地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停止在本市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是指:

  (一)户籍在我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在异地,在我市购买住房时,可凭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出具公积金缴存证明,按我市公积金贷款政策,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在我市区域外购买住房,可在购房所在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在我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原凭异地购房合同等资料,提供本市房产抵押,可在我市申请贷款的政策停止办理。可按购房所在地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在异地申请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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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连云港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连云港公积金业务办理指南,包括:公积金提取 | 公积金贷款 | 缴存登记 |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 | 信息变更 | 账户转移 | 短信查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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