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连云港市东海县城区非标电动三四轮车禁行通告

导语 东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发布关于东海县城区非标电动三、四轮车禁行的通告,具体本文为您介绍。

  关于东海县城区非标电动三、四轮车禁行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及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非标电动三、四轮车禁止在核心城区范围内行驶。核心城区范围:滨河南路(含)以南、迎宾大道(含)以西、徐海路(含)以北、湖东路(含)以东,以上四条道路合围区域及县医院、水晶城周边道路,迎宾大道(236省道埝河路口至张庄高速路口之间路段)。

  二、违反上述规定的,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扣留车辆,并予以处罚。

  三、本通告自2022年5月23日起实行。

  东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2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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