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集体户口迁移条件
导语 连云港集体户口如何迁移?本文为您介绍连云港集体户口迁移办理条件、办理材料、等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办理条件
单位集体户口人员因工作变动、辞职或原单位转制、倒闭需将户口迁移到新单位集体户或人才公共户。
二、办理材料
1、工作变动的必须有人事部门出具的调动证明;
2、辞职的必须有原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
3、单位转制的必须有转制单位出具的证明或下岗证明;
4、倒闭企业的必须有所在地公安分局出具的调查证明;
5、集体户口单位同意接受证明。
注:办理户口业务要提前预约。
办理条件
办理材料
1、户口簿
2、身份证
3、个人申请报告
4、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没有上述两证的,应提交经国土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缴纳五成以上房款的购房发票)
办理流程
1、提交办理所需材料到房产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户籍窗口部门申请
2、公安机关审核材料
3、对符合条件、资料齐全的办理落户手续
办理时限及地点
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当场办理
办理地点:
房产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派出所)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连云港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户口】可获连云港户口办理地点及户口迁移制度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