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家庭户口、集体户口(不包括学生集体户口)的迁移条件

导语 连云港居民家庭户口、集体户口(不包括学生集体户口)的迁移需要什么材料?连云港居民家庭户口、集体户口(不包括学生集体户口)的迁移要什么证明材料?连云港本地宝为你解答,希望能帮到您。

  家庭户口、集体户口(不包括学生集体户口)的迁移应当按以下原则办理:

  一)户口登记在非直系亲属或者其他非亲属处的公民,在本派出所管辖范围内(农村地区除外)有合法稳定住所或者符合投靠条件的,应当将户口迁至本人合法稳定住所或者被投靠人处落户;

  (二)登记集体户口的公民,在本派出所管辖范围内(农村地区除外)有合法稳定住所或者符合投靠条件的,应当将户口迁至本人合法稳定住所或者被投靠人处落户;

  (三)登记集体户口的公民,因工作变动需要迁移户口的,新单位设立单位集体户的,可以将户口迁至新单位集体户落户;

  (四)家庭户口除本细则明确的情形外,不得迁至集体户落户。

  小编在公众号等候您的到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连云港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户口】可获连云港户口办理地点及户口迁移制度等信息。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