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连云港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细则
导语 为认真贯彻省商务厅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的通知》要求,结合省、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全力做好全市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准备工作,特制订本细则。
2025年全年,补贴资金实行限额管理,先到先得,用完为止。
补贴对象在本市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个人消费者。活动期间,每位消费者只能享受1次补贴。
补贴内容(一)补贴方式和标准
对交回个人名下的老旧电动自行车整车(包含完整的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并在报名参加活动的连云港市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换购符合国家标准及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新车消费者予以补贴,补贴由销售门店先行垫付,购车时直接抵扣。本细则所指的电动自行车不包含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及四轮摩托车。
补贴标准按新车除去各环节优惠的最终销售价格的30%予以“立购立减”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元/辆(最终销售价格=新车价格-商家优惠,补贴金额=最终销售价格×30%)。旧车回收报废价格由车主和回收企业或与回收企业签约的销售门店自行商定,不计算在政府补贴范围内。消费者交回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必须为整车并包含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
(二)补贴要求
消费者购买的电动自行车新车须在连云港完成注册登记,发票开具和注册登记时间须在活动期间。补贴申领人、老旧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新购电动自行车所有人须为同一人。
(三)补贴方法
个人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支付环节直接抵扣,消费者仅需支付最终成交价格扣除补贴后的应付金额。
补贴申报流程(一)旧车交付
1.个人消费者:
(1)登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服务平台,领取参加活动名额。(登录“江苏银行”,点击首页“连云港市电动自行车活动专区”,进入领取参与活动名额。)
(2)携带本人身份证明、电动自行车旧车整车(含电池),到参加活动销售企业交付旧车,配合销售企业登记购买人信息和旧车信息,签署电动自行车回收报废授权委托书。
2.参加活动企业:
通过以旧换新服务平台,根据消费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进行实名认证,填写旧车登记信息,上传相关照片或扫描件资料,对旧车(含电池)及号牌予以回收,相关信息包括:
(1)购车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
(2)旧车信息:旧电动自行车和购车人正面全身照片,旧车车牌号(非必须)、旧车电池类型(选填锂电/铅酸)、选择有资质回收企业(门店勾选)。
(二)换购新车
1.个人消费者:
选购符合要求的车型,根据所选型号支付扣除政府补贴、旧车残值作价后的购车费用。
2.销售企业:
开具符合国家财政规定的车辆销售发票,发票的抬头为个人(需实名制),按照相应的补贴标准实时立减后收款,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服务平台登记新车信息、销售信息,上传相关照片或扫描件资料,相关信息包括:
(1)新车发票:销售企业开具的第一联“发票联”,须为消费者首次开具,对重开、伪造的购车发票,不予认定补贴资格。
(2)新车信息:新车品牌、新车车架号、电池类型(选填锂电/铅酸)、CCC认证(选填是/否)、新车车牌号。
(3)销售信息:新车市场售价、发票代码、旧车残值作价、使用政府以旧换新资金补贴金额。
(三)补贴发放
销售企业按统一要求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服务平台中提交购车人、回收旧车、销售新车完整信息,线下提交旧车回收移交纸质清单,对提交材料不齐全的,将退回修改。经审核通过后,定期将补贴发放至参与活动企业所提供的银行对公账户。补贴发放结果将进行公示,市商务局将对政府补贴资金组织审计核查,对有异议的交易进行重新核实,不符合条件的依法予以追回补贴,违规的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四)退货处理
个人消费者在享受以旧换新补贴资金后如发生退货情形的,门店退还消费者的款项应扣除补贴资金。
(五)旧车处理
门店回收的旧电动自行车整车,应及时交由有资质的整车回收企业或废铅蓄电池回收资质企业处理,并留存回收移交清单备查。
相关要求(一)个人消费者要对提供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冒领骗取补贴的,将追缴补贴,并依据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二)参与活动单位采用公开报名并经商务部门确认,名单动态更新;使用消费品以旧换新统一标识,设立以旧换新专区;活动期间商品售价应不高于该商品近一个月平均成交价格,不得借机提高商品价格,不得撤架畅销商品,不得搭售滞销商品,不为个人用户享受补贴增设任何附加条件,不得借机压低回收价格;将个人消费者旧车、新车相关信息上传至服务平台,并核对确认;给个人消费者开具销售发票(发票开具给个人,发票开具金额为最终销售价格,并需在发票备注栏注明补贴金额);愿意先行垫付补贴资金,能承受政府补贴兑现等待时间;能接受相关部门及其委托机构的检查和审计;对于个人消费者在获取补贴资金后如发生退货情形的,按相关规定退还补贴资金,如发现弄虚作假、冒领骗取补贴的,取消参加活动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三)参与活动的回收企业,不得开具虚假回收证明,要做好收旧、运输、存放、拆解过程中安全管理工作。销售和回收企业实行责任承诺书制度,销售企业要稳妥存放临时回收的旧车,回收企业要及时清运收回的老旧车辆,回收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及自带的锂离子电池、铅酸蓄电池应规范、安全储存并专业处置。回收的老旧电动自行车不得非法拆解、流入二手市场,一经发现,取消活动资格。
(四)各县(区)、功能板块商务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参加活动单位摸排、材料审核和报名工作。
(五)服务平台负责平台支持和参加活动单位软硬件安装及后期审计数据调度等工作,做好支付立减及消费场景的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负责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的管理运营和服务保障,全天候响应,做好经营主体答疑、平台对接以及审计沟通工作。要制定好详细服务方案,明确人员与技术保障、平台服务内容、补贴活动参与流程、风险防范及应对处置等内容;要安排专门客服团队做好应对相关舆情、受理商户及消费者有关政策咨询和投诉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要做好对商户进行操作培训、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对2025年新增经营主体,需专门组织集中培训,督促、指导商户完整、准确地填报信息数据并符合审计相关要求。落实市商务部门有关工作要求。
(六)鼓励以销售门店为场景,提供售旧、换新、辅助上牌等“一站式”服务,提升消费体验。销售门店做到政策图解、价格公示、监督电话、承诺书“四上墙”,让消费者放心购买、安心消费。
其他事项1.市商务局有权根据国家和省出台的相关新规,修改本次活动条款及细则、暂停或取消本活动。
2.以旧换新补贴认定时间以新车发票开具时间为准。
3.参与活动的销售企业应严格按标准和要求上传材料,认真核对以保证信息的准确性,避免信息错误或图像模糊等问题无法通过审核。
4.参与活动的销售企业和回收企业须承诺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主动配合车辆回收等工作,接受社会各方监督,积极协调处理补贴相关诉求纠纷。
5.消费者、销售企业参与本活动即视为理解并同意活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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