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港澳通行证签注异地办理指南
导语 连云港港澳通行证签注异地办理指南来了,包括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等。
申请条件
外市居民及外省居民都可申请。
申请材料
外市居民:携带其身份证、港澳通行证。
外省居民:携带其身份证、港澳通行证、居住证。
办理流程
1. 申请: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关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4.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
6. 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薄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委托代办
港澳再次签注的办理可以委托他人代办。
本市居民(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除外),委托人携带签注人港澳通行证前来办理即可。
外市居民,委托人携带其身份证及签注人的港澳通行证及委托书前来办理。
外省居民,除携带以上资料还需携带签注人的居住证。
办理时限
港澳通行证团队旅游签注,可以用自助加签机办理,大部分申请人立等可取,一小部分人必须到窗口办理,需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港澳通行证工本费60元,单独签注一次15元,两次30元。
办理地点
连云港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服务大厅地址+电话:点此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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