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区高速公路路段通行费优惠政策(ETC车辆)

导语 自2023年5月1日起,连云港市区部分高速公路路段通行费优惠政策实施,具体本文为您介绍。

  适用对象

  安装并正常使用ETC的所有客车类型(包括私家车、出租车等在内的各类小型、中型、大型客运车辆),不论本地牌照或外地牌照。

  实施路段

  对经G30连霍高速公路渔湾、云台2个收费站或渔湾、宁海2个收费站两两进出高速公路,安装并使用ETC的所有客车,实行免收通行费政策;对经G25长深高速公路宋庄、宋跳2个收费站两两进出高速公路,安装并使用ETC的所有客车,实行减半收取通行费政策。“两两进出”是指政策明确的两个特定收费站之间相互进出的情况。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1、免收通行费的通行区间:

  (1)云台收费站驶入,渔湾收费站驶出。

  (2)渔湾收费站驶入,云台收费站驶出。

  (3)宁海收费站驶入,渔湾收费站驶出。

  (4)渔湾收费站驶入,宁海收费站驶出。

  2、减半收取通行费的通行区间:

  (5)宋庄收费站驶入,宋跳收费站驶出。

  (6)宋跳收费站驶入,宋庄收费站驶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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