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独生子女证补办材料是什么?

导语 连云港在2016年1月1日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出生的独生子女,可以补办独生子女证,201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子女不再办理独生子女证。

  重要提示:根据江苏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2016年1月1日全面实施两孩政策后,在2016年1月1日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出生的独生子女,可以补办独生子女证,201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子女不再办理独生子女证。        办理材料:

  1、户口本

  2、身份证

  3、结婚证

  4、准生证

  5、夫妻2寸合影4张

  办理条件:

  1、因婚姻关系变动的;

  2、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

  3、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

  4、《光荣证》遗失的;

  5、符合换领、补领《光荣证》条件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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