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独生子女证补办材料是什么?
导语 连云港在2016年1月1日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出生的独生子女,可以补办独生子女证,201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子女不再办理独生子女证。
重要提示:根据江苏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2016年1月1日全面实施两孩政策后,在2016年1月1日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出生的独生子女,可以补办独生子女证,201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子女不再办理独生子女证。 办理材料:
1、户口本
2、身份证
3、结婚证
4、准生证
5、夫妻2寸合影4张
办理条件:
1、因婚姻关系变动的;
2、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
3、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
4、《光荣证》遗失的;
5、符合换领、补领《光荣证》条件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