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海燕计划”适用对象及申请条件

导语 为进一步吸引集聚高层次留学回国人才来连创新创业,连云港“海燕计划”范围扩大到意向回国人才。

  为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进一步吸引集聚高层次留学回国人才来连创新创业,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连云港实施“海燕计划”。

  (一)适用对象

  “海燕计划”适用于资助高层次留学回国人才(意向回国人才)在连创新创业。

  (二)所需条件

  1、全职留学回国人才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

  (2)在国(境)外留学一年以上,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3)现已全职在连企事业单位工作,并在连参加社会保险。

  2、意向回国人才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

  (2)39周岁以下,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领域工作,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职位,并连续工作36个月以上;或者39周岁以上74周岁以下,曾担任国外企业研发总监、技术总监、首席科学家、部门主任(负责人)、高级经理等以上高级职务,或国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副教授以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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