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公积金怎么提取?(购买单位集资建房)
导语 住房公积金作为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其提取有着苛刻的硬性规定,如果在连云港购买单位集资房应该如何提取呢?请看全文。
在连云港购买单位集资建房的户主应在市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服务窗口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一、窗口办理地址、电话
1.海州分中心一楼大厅7-10号窗口(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中路16号,邮编:222000,电话:0518-85525798);
2.连云分中心二楼大厅4号窗口(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华西路66-1号,邮编:222042,电话:0518-82304865、0518-82304868);
3.赣榆分中心一楼大厅1-2号窗口(地址: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黄海东路0315号,邮编:222100,电话:0518-86237052);
4.东海分中心一楼大厅3-4号窗口(地址:连云港市东海县牛山街道利民西路9号,邮编:222300,电话:0518-87229931);
5.灌云分中心一楼大厅公积金支取窗口(地址:连云港市灌云县伊山镇云山中路136号,邮编:222200,电话:0518-88820333);
6.灌南分中心一楼大厅综合业务1-2号窗口(地址:灌南县新安镇灌河路261号,邮编:223500,电话:0518-83288891)。
二、办理材料
1.单位提供发改委集资建房批准文件、集资购房职工清单(姓名、身份证、楼号)、单位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到分中心办理备案手续;
2.分中心实地查看集资建房合作项目,并审核申请材料,符合相关规定并办理备案手续后,通知单位经办人联系职工或其配偶提供职工集资建房审批表、集资建房协议书、购房发票(收据)、身份证、一类借记卡、户口簿或结婚证到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三、办理时限:
提取时限为集资建房审批表生效之日起1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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