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二手房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未过户)
导语 在连云港购买二手房但未办理产权过户的户主提取公积金都需要什么材料?具体请看全文。
连云港购买二手房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使用“又提又贷政策”的提取材料:
1.职工本人身份证,已婚的还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父母、子女占产权的还需提供家庭成员关系证明(户口簿、医学出生证明等),同时提取职工配偶、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被提取人身份证;
2.被提取人名下一类借记卡;
3.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不动产买卖合同;
4.首付款转账证明;
5.存量房资金监管协议(市区)或者不动产交易登记集成合并申请书(县区)《不动产权证》;
6.贷款受理证明单。
办理地点:
1.海州分中心一楼大厅7-10号窗口(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中路16号,邮编:222000,电话:0518-85525798);
2.连云分中心二楼大厅4号窗口(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华西路66-1号,邮编:222042,电话:0518-82304865、0518-82304868);
3.赣榆分中心一楼大厅1-2号窗口(地址: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黄海东路0315号,邮编:222100,电话:0518-86237052);
4.东海分中心一楼大厅3-4号窗口(地址:连云港市东海县牛山街道利民西路9号,邮编:222300,电话:0518-87229931);
5.灌云分中心一楼大厅公积金支取窗口(地址:连云港市灌云县伊山镇云山中路136号,邮编:222200,电话:0518-88820333);
6.灌南分中心一楼大厅综合业务1-2号窗口(地址:灌南县新安镇灌河路261号,邮编:223500,电话:0518-83288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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