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死亡人员公积金提取说明
导语 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人员公积金也是可以提取的,连云港本地宝特地整理了提取所需材料以及办理渠道,详见本文。
【连云港公积金提取—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人员】
办理渠道:柜面办理
》》》办理渠道详情:点此查看
所需材料:
(1)提取人身份证;
(2)职工死亡证明或宣告死亡证明,包括由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殡仪馆出具的火化证、或者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等;
(3)如提取人系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应当提供结婚证、户口簿(结婚证、户口簿无法证实的,也可以为公安、民政部门出具的能够证明提取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身份的证明材料);如提取人系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继承人或者为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应提供继承权或者受遗赠权的公证书或者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4)死亡职工身份证和银行借记卡(无法提供死亡职工身份证和银行借记卡的提供加盖死亡职工单位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提取说明:提取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分中心提出申请,并签订《本市因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承诺书》。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未封存的账户不能办理该项提取。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连云港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连云港公积金业务办理指南,包括:公积金提取 | 公积金贷款 | 缴存登记 |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 | 信息变更 | 账户转移 | 短信查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