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工伤保险相关法律责任说明

导语 连云港市工伤保险相关法律责任有哪些具体内容呢?连云港本地宝小编为你提供连云港市工伤保险相关法律责任的信息,希望能帮到你。

  1、用人单位逾期拒不缴纳工伤保险费或者擅自停止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地方税务机关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并可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2、滞纳金由用人单位负担,不得转嫁给职工。直接负责的人员无法确定的,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承担责任。

  3、用人单位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地方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4、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并处骗取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用人单位不按照规定提供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更多关于连云港工伤保险内容,点击进入《连云港工伤保险专题

  连云港本地宝(lygbdb)微信公众号开通连云港工伤保险查询啦!可在线咨询保险参保缴费赔偿等问题查询。同时可以扫描下面二维码,关注连云港本地宝微信公众号(lygbdb),发送关键词“工伤保险”,还可以查询连云港工伤保险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连云港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工伤】,可获:连云港市工伤保险 协议服务机构 | 待遇相关政策 | 待遇业务办理 | 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 相关热点问答 等。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