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公积金贷款购买法拍房需要什么条件?怎么购买?

导语 今日,江苏出台新规,公积金贷款可用于购买法拍房,本地宝为您整理了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和办理流程,有需要的抓紧来看。

  办理条件

  公积金法拍贷业务适用于各级人民法院对江苏省内个人住房组织网络司法拍卖的活动,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或受其委托开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承办银行)受理。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法拍房买受人,可在未付清全款前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办理材料

  竞拍成功后,借款申请人向公积金中心(承办银行)提出贷款申请的,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1)身份证明: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件;

  (2)婚姻状况证明:包括婚姻状况证明等;

  (3)已付款证明:人民法院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缴款凭证;

  (4)贷款用途证明:人民法院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

  (5)其他资料:担保资料;人民法院指定账户信息;贷款还款账户资料;办理异地贷款的,还需提供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其他需要的资料。

  办理流程

  (1)公积金中心(承办银行)依据借款申请人申请以及人民法院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等受理公积金法拍贷业务;

  (2)人民法院根据公积金中心(承办银行)加盖公章的贷款放款承诺书,出具拍卖、变卖成交裁定书;

  (3)买受人依据人民法院出具的司法文书,办理房产权属转移登记;

  (4)担保落实机构协助抵押人办妥抵押登记;

  (5)承办银行依据贷款放款承诺书无条件发放贷款至人民法院提供的执行案款虚拟子账号。

  人民法院、公积金中心、承办银行应加强工作衔接和沟通配合,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对公积金法拍贷具体业务流程进一步细化,但不得要求买受人在办理公积金法拍贷前必须付清全款或设置其他可能增加买受人融资成本的规定。

  注:法拍房抵押权设立后5个工作日之内,承办银行应将贷款发放至人民法院提供的执行案款虚拟子账号。贷款发放前,担保落实机构应确认抵押权已设立且借款申请人的产权登记比例与贷款申请时一致,承办银行应与人民法院进行账号校验,确保贷款发放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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