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门诊慢性病有哪些种类?

导语 连云港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患有规定的门诊慢性病且满一年病史,可向具备申报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提出申请

门诊慢性病种类

甲类门诊慢性病:慢性活动性肝炎;肝硬化;慢性肾功能衰竭(非透析治疗);肾病综合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血友病;冠心病冠状动脉搭桥或支架植入术(术后一年内)。

乙类门诊慢性病:活动性结核病;糖尿病;慢性心功能不全;冠心病;高血压病(II、III期);肺源性心脏病;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哮喘;慢性肾小球肾炎;类风湿关节炎;脑血管意外(脑梗塞、脑出血、蛛膜下腔出血)后遗症;重症肌无力;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出现浸润性突眼);帕金森病;癫痫;系统硬化病;前列腺增生;强直性脊柱炎;干燥综合征;皮肌炎(DM)/多发性肌炎(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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