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市失业保险金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导语 各位关注连云港市失业保险金的伙伴看这里,连云港本地宝整理了失业保险金标准确定的内容,详见本文。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根据《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为:

  1、缴费不满1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5%确定;

  2、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50%确定;

  3、缴费20年以上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55%确定。

  失业保险金最高不得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

  申领条件

  根据《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第十八条,符合下列条件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的;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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